在广东省两会上,有政协委员表示:“有些员工患了职业病,但因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单位破产解散等原因,没办法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在医卫组分组讨论现场,一位政协委员感叹:职业病多发,有的地方的职业病统计报告却为零。(见1月28日《新快报》)
如果说职业病报告真的为零,那绝对是一件好事。可事实真的如此吗?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哪怕一个地方的环境很好、产业很发达、劳动者防护意识很高,但现实中,职业病及潜在职业病都是难以杜绝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或轻或重而已。比如长时间暴露在噪声环境、粉尘环境中工作,多多少少都会有耳鸣、咳嗽等现象;再如,白领群体广泛存在肩周炎、颈椎病等,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感受。
当一个地方,特别是职业病多发地区的职业病报告上报数字是零,只能说明用工单位没有如实调查统计,或者劳动者没有如实反映情况,以及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
具体来说,对用工单位而言,职业病报告弄虚作假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是不愿投入防护资金——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防治职业病所必需的资金投入,采取措施减少或者消除相关危害因素,此外,如果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其医疗和生活保障也依规定由单位承担;二是规避责任风险——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一般都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业病危害及因管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要承担责任。
对于一些劳动者而言,防护意识不足,不懂也不敢在身体不适时主张合法权益。而对于一些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而言,下面企业报什么就是什么,下面“端什么菜就吃什么菜”,不看“菜”的成色,甚至下去检查时也多是走过场,导致职业病统计情况不实,甚至纵容了某些单位弄虚作假。此外,也不排除一些地方,为了数据好看,在上报数据的时候难免“合理想象”一下,将大病说成小病,把数据往小了写。
虽然这种“职业病为零”的情况较为极端,但数据不实的情况在不少地方存在。说到底,推卸责任是重要根源。比如,一些污染严重的企业员工患了职业病,企业支付了治疗费用或进行了赔偿,有关部门往往认为既然已经花钱“消灾”,就不必再上报——职业病高发,说明工作环境不达标、以往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而这背后又是一系列责任。
对于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国家层面十分重视,出台了很多精细化的检验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加大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疗。其中,职业病统计报告就是一项重要设计。只有统计数据详实、数据分析到位,才能更有针对性地给职业病的防治提供“药方”。
真心希望“职业病报告为零”的情况真实无误,而不是某些环节做手脚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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