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泸州完成2018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新消息

 字体时间:2018-12-05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泸州完成2018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新消息,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泸州市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及时对泸州市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待遇进行了调整。

记者从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泸州市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精神,及时对泸州市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待遇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涉及三项工伤待遇:

一是伤残津贴。1-4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80元,由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5-6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40元;

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抚恤金待遇77元;

三是生活护理费。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按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17年泸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以上调整待遇标准从2018年1月1号起执行。

按照上述政策规定,泸州市已对符合此次政策的1523人次进行了待遇调整,人均增加待遇154.95元,补发了今年1到10月调整金额,确保了待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高效的完成。据统计,从2005年起,我省已连续14年调整了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泸州完成2018年工伤人员待遇调整新消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637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