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昆明市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将在明年得到解决。11月12日上午记者从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计划2019年1月,昆明市20万特殊慢性病患者可以在药店刷医保买药,能够极大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
2017年7月,自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以来,昆明地区绝大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关闭了方便门诊,不开或少开慢性病药品,导致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的问题凸显。为缓解这个问题,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等5部门于今年5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慢性病特殊病人员就医有关工作的通知》,但因基层医疗机构配备的是基药(基药,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要,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药品销售业内普遍是指进入国家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而很大一部分慢性病药品并不属于基药范围,参保人到基层医疗机构也开不到所需的慢性病药品。
在大医院不愿开药、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开,患者投诉反应又非常强烈的情况下,市人社局、卫计委、药监局决定在昆明市适时开展“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的试点工作,全市20余万名慢性病患者终于将在明年1月迎来福音,参保人员将可在指定零售药店进行购买“高血压”、“糖尿病”等26种慢性病药品。
“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后,到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标准相同,可大大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买药难”问题;慢性病参保人以往在医疗机构只能开到1个月的药量,待遇支付扩大后,参保人一次性可开到2个月的药量,大大减少了参保人排队购药的次数和时间。此外零售药店在提供药品服务的同时还会提供血压测量、健康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免费服务,最大程度的方便参保人。另外还将实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老百姓可以通过药品的价格进行比较,选择性购买。
据悉,昆明市本次开展“特殊慢性病”待遇支付扩大至零售药店的试点工作是在广泛征求医院、药店和患者意见建议,借鉴上海、广州、天津及省内玉溪、红河等城市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也可以为昆明市今后国家谈判药品和“特殊疾病”药品的管理积累经验。
据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计划在今年12月底以前,采用公开竟争比选的方式在五华、官渡、盘龙、西山、呈贡5个主城区择优比选符合条件的10家零售药店进行试点,预计在明年下半年逐步完善到50家药店。目前,零售药店申请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零售药店申请试点的条件
零售药店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均可提出试点申请,通过比选评审后择优纳入试点范围。初次试点时,每家企业申报数量不得多于3个门店。
1.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营业面积不得少于200㎡,仅经营和摆放药品。
3.至少配备2名执业单位在申请门店的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须与执业单位保持一致,不得兼职或挂证,营业时间至少有1名执业药师在岗;至少配备4名普通员工,营业时间至少有两名普通员工在岗。
4.具备可联网接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软、硬件条件,能确保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5.原已为医保定点的申请门店,须以往2年内没有因违约(规)被处以暂停或关闭医疗保险支付系统的情形。
“2019昆明医保新消息:特殊慢性病患者可以在药店刷医保买药”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65740.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