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社局市民大厦社保大厅服务窗口将进行优化改造,增设咨询服务区,调整部分服务窗口和等候区设置位置。
4月26日至28日,施工改造期间
1.原社保大厅三楼1-4号医保待遇综合业务窗口,调至一楼征缴综合服务区9-12号窗口,提供待遇支付服务。
2.原社保大厅三楼15号失业保险待遇综合业务窗口,调至一楼征缴综合服务区13号窗口,提供咨询服务。
3.原社保大厅三楼9号机关事业养老综合业务窗口,调至一楼征缴综合服务区14号窗口,提供咨询服务。
5月2日起
1.社保大厅三楼1-6号窗口,为医保待遇综合业务窗口。
2.社保大厅三楼7-10号窗口,为失业保险待遇综合业务窗口。
3.社保大厅三楼11-16号窗口,为机关事业养老综合业务窗口。
4.社保大厅二楼53-54号养老保险处企业退休审批窗口撤销,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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