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4月26日电(记者薛天)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从5月1日起,陕西省将统一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据介绍,本次调整提高陕西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文件规定,结合陕西省情,按照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一次性调整到位。
调整后,最高标准从1260元提高到1512元,最低标准从1035元提高到1242元,平均增加229.5元,增幅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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