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4月26日电(记者 程士华)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由于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房地产企业近日被通报批评,并被责令限期改正。
合肥市房地产监督部门查实,建发房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雍龙府”项目和安徽融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观澜花园”项目,在销售过程中,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该行为违反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研究决定,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联合发布通告,对上述两家房地产企业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要求企业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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