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骆万丽)近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通知,提出通过优化贷款流程、引入贷款担保新机制、整治楼盘抵制公积金贷款等举措,多管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职工贷款“只跑一次”。
根据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全区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断优化贷款流程,受理贷款申请时提供一并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的服务,确保职工贷款“只跑一次”。贷款受理至发放超过1个月的要引入担保,贷款审批后即放款,后续手续办理及风险由担保机构承担,所需费用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我区将创新贷款模式,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采取信用贷款、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公积金存量贷款转让、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避免出现贷款轮候;畅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渠道,妥善解决缴存职工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近年来,开发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象屡见不鲜,严重损害了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此,四部门在此次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地在进行楼盘的网上签约备案和审查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时,应考察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是否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违规情形。如有,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并将限制其网上签约和备案,限制预售监管资金的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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