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再度明确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效率。
公积金贷款审批仅需10个工作日
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回笼资金相对较慢,过去不少市民买房想使用公积金,却被房地产开发商拒之门外。根据此次三部门发布的实施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作,严格按规定时限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的考核,对不履行委托住房公积金贷款约定事项的,可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工作,准予贷款的,通知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对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受托银行应保障商业贷款部分的资金配套,及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列入“黑名单”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今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不仅如此,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还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不得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限制、阻挠、拒绝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据悉,我市还将建立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采取公开曝光、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等方式,严厉处理。
启动公积金贷款购房专项整治
若市民公积金贷款买房遇阻,可通过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合惩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专项整治,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区范围内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拒绝或变相拒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行为,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予以扣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记者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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