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质监局批准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指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与管理规范》(DB37/T3157-3159 2018,以下简称三项标准)。
三项标准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省人社厅联合起草,坚持立足实际、服务长远,突出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纵向贯穿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全过程,横向覆盖组织机构、制度机制、场所设施、人员管理、信息化等全方位的地方标准体系,在调解仲裁机构设置、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人员配比及管理、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配置、服务内容及要求等方面作了创新,对于破解制约调解仲裁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发挥调解仲裁化解劳动人事关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山东省具有了科学、统一、可操作性的调解仲裁标准和规范,将进一步推进山东省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工作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山东省人社厅将会同省质监局研究制定具体意见贯彻落实三项标准,确保标准逐步落地、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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