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山东省社保局了解到,省社保局正推进部分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启动的各项经办准备工作。2月11日,已试点启动6家中央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和退休人员统筹内待遇发放工作,这标志着我省中央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步入实质性运转阶段。
据了解,2017年12月下旬,省社保局起草了《关于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启动实施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自2018年1月起试点启动实施8家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收大于支的中央单位经办工作。到1月底,组织了8家单位紧急召开经办工作启动会议,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加急开展系统修改、改革后退休人员信息申报和保费征缴等工作,为正式启动经办做好了准备。
截至2月11日,符合启动条件的有6家参保单位,涉及在职人员207人,退休人员67人(改革后退休20人),顺利完成了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和退休人员统筹内待遇发放工作。其中,在职人员2月份当月缴费52.81万元,67名退休人员2月份统筹内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月发放金额38.98万元,月人均养老金5818.54元。
据悉,因中央单位暂不具备基金清算条件,改革后退休人员统筹内养老金暂按改革后老办法计发,待后期完成准备期基金清算后一并进行新老待遇对比计发和补发。
此外,为加快推进中央单位养老保险信息采集工作,近期,省社保局已书面通知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做到信息采集和经办启动压茬进行,在此基础上,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尽快纳入改革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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