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2月25日电(记者林碧锋)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云南将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需求。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意见指出,云南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城镇拆迁户、健康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允许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点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在养老扶贫攻坚方面,云南将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政策倾斜。鼓励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开发针对贫困人口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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