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鄢山宇)今年西安市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例如,王女士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4000元,她生育前后共98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标准就是4000元×12÷365×98,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津贴12887.7元。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西安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5947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