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化解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临泽县人社局制定出台《临泽县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了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保登记和缴费程序,为小微企业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2018年1月起,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参保。小微企业的职工以“实名制”方式参加工伤保险,采取动态实名制管理。小型服务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营业面积或营业额大小确定“实名制”参保人员。参保企业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职工花名册,参保人员发生增减变化时,参保企业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变更登记手续。
参保企业按月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统筹区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对于难以确定职工月工资总额的小微企业,可按不低于上年度统筹区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初创期小微企业可按0.2%-2%的比例,依法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且不得设置其它附加条件,也可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
(通讯员:张英 甘肃省临泽县人社局)“甘肃临泽县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将纳入工伤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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