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应保尽保。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改革后的群众健康权益,保障群众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妥善解决困难群众参加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问题,对尚未参加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民政救助人员参保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建卡贫困人员的参保费用各级政财政补助部分450元由区财政整合相关资金统筹解决,个人缴费部分140元按原渠道由街镇负责落实,确保2017年底前困难群众100%参保。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街镇,民政、扶贫、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加强救助对象信息交换,及时提供提供救助对象花名册、未参保人员名单等信息资料,做好信息比对,确保人费对应、足额缴纳、应保尽保。
三、建立周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各街镇要将促进未参保人员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列为当前重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各街镇要落实专人负责报表申报,按时报送,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将定期对工作进展及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撰稿:陆安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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