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要求,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是人社行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履行社会保险管理,特别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是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防控杜绝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打击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各种欺诈行为发生,有效防范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社部门及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应充分认识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着力解决好社会保险稽核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强化稽核工作。为适应工作需要,尚未建立专门稽核部门的州、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立稽核部门的任务。有条件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也应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稽核部门;不具备条件设立专门稽核部门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完成配齐专业稽核人员的任务。
(会泽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田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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