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获悉,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公布啦!自7月1日起,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可办理补缴历年养老保险的相关业务。
根据规定,我市单位参保人员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个人参保人员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616元、下限为3370元,同去年相比增长8.5%。
此次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按我市2016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5616元/月)核算,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按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金额分别为674元,898.6元,1123.2元。
撰稿:朱光伟 孙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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