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远瑞斌)从五险到七险,昌吉州社保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已形成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人身意外伤害、大病的“5+2”社会保险制度,标志着昌吉州建立多层次、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新的重大突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统一。完成全州7县(市)新农合经办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的整合,实现了合署办公。完成57.4万新农合参合人员的信息比对,筛选24万条未制卡人员信息,陆续提交制卡。逐步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让全州各族群众公平的享有医疗服务资源,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获得感。
“5+2”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稳步推进我州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覆盖103.3万人,一季度赔付109.18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覆盖全州150万人,已赔付408人,赔付金额253万元。减少了因大病致贫、返贫的现象,降低了家庭和社会意外伤害风险,提升了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将已参保人员信息与公安、民政、卫计委等部门的信息数据比对,为全州开展入户摸底核查工作做好准备。截止3月底,全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5.42万人、45.92万人、17.79万人、26.61万人、20.04万人。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加速了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健全了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强化。实施医保智能监控,提升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手段。对全州15.68万名领取养老金人员开展资格认证,有效杜绝冒领现象的发生,防止了社保基金“跑冒滴漏”。通过了国家级社保标准化试点验收,在全疆社保系统率先创新“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得到自治区的认可和推广,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已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呼图壁县推广。推进跨省医保信息联网,实现与15个省市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社保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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