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属我区养老金领取人员,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您到居住地或户籍地社保服务中心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近日,退休后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核桃湾社区的刘大爷接到了该区街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
据悉,为有效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该区每年都开展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核查,今年,再次在全区开展全面的清理核查工作。核查的对象为:在该区社会保险局参加了各类社会养老保险,且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个体参保人员、超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被征地农转非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以下简称“待遇领取人员”)。核查时间及内容: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或资格证),到居住地或户籍地社保所进行一次资格认证,确定其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时间为本人生日后3个月内(含生日当月),首次进行指纹采集的不受此限制。特殊群体的处理:居住在市外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邮寄协助认定表、相片(手持日历或当天报纸照相与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回当地社保所或社保局)的方式参加资格认证;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由其家属到当地社保所登记,社保所再集中分片采集认证。
该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请广大待遇领取人员及时进行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人员,将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停发养老待遇。待遇领取人员补办资格核查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恢复发放养老待遇。
(撰稿人:重庆市綦江区社保局 朱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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