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贵州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字体时间:2016-07-1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本报讯 (兰荣江) 日前,省住建厅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下发《关于开展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2016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明确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缴存业务办理时限从2016年7月至11月集中开展。

此次调整对象为凡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非财政拨款单位。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上调,但最高不得高于24%(其中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各类人员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上限标准执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贵阳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的通知》(筑公积金通字〔2016〕44号),即最高不得超过4682元。2016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贵州省直非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3560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