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威海市文登区社保服务中心获悉,自2016年起,文登区在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鉴定工作中推行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并对其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
日前,文登区社保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对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起,在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资格鉴定工作中,推行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其中,纳入检测范围的人群为:
1、文登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只要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无论年龄大小都可)。
2、老城镇居民必须是缴足医保费用方可享受免费检测,未缴足医保费用不享受免费检测。
3、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缴费140或290元)。
《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进行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所需的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在定额结算标准以内的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不负担,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负担40%,统筹基金支付60%。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个人均不负担。
据了解,文登区目前确定威海市中心医院开展多肿瘤标志物联合检测。
(文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滕 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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