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消息,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
预计今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
作为地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自今年2月起,广东、天津、云南、甘肃、贵州、江苏、上海等至少有7个省(市)按照本轮中央的统一部署已经出台了社保降费措施,其中多以下调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为主。本次,上海市下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共计2.5%的单位缴费率,降幅分别是1%、1%、0.5%,预计今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据了解,该方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并对2016年1月1日至政策公布前企业按照原费率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施清算。
暂不调整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
国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8%和2%。本市执行了国家的规定,在个人缴费费率上已经没有进一步调整的空间。此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要计入个人账户,直接影响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为此,这次不调整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率。而目前企业单位缴费部分的总费率水平为35%,与个人缴费部分的总费率10.5%相比相对较高。费率下降后,企业负担减轻了,生产经营状况改善了,基金的收入也会随之增长,从而更加有利于基金的正常运行。
参保人员各项待遇不受影响
据了解,目前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较好,有一定的积累且年度有结余。这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目前,上海正在积极研究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预警、储备和保值增值机制,扩大职工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基金管理,健全财政和国资对社会保险的投入机制,增强本市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本次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是经过了严密测算、认真研究的,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承受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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