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长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调解室,信访与法律援助部部长初航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当晚18:30,一起工亡赔偿案的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终于达成一致。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死亡赔偿协议书上签字的那一刻,初航如释重负。双方当事人对初航感激不尽,紧握着他的手说:“感谢工会的工作人员,您的帮助让生者安慰,让逝者安息。”
3月4日,6名群众来到长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信访与法律援助部上访寻求帮助,初航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建议他们指派两名代表详尽讲明求助内容,以便更清楚地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一名上访者的长子王某今年26岁,今年2月26日在某建筑工地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工亡,因为承包人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也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他们找到工会,希望工会可以对他进行法律援助。
长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指定信访与法律援助部初航处理此案。3月5日(星期六),初航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冒着大雪前往王某工作的工地进行实地调查,并且通过建筑公司的老板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到单位后,根据王某的情况为其计算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由于王某是与承包人曾某建立的用工关系,所以初航建议王某的家属,应先就赔偿问题与曾某进行协商,王某的家属表示同意。在联系了双方代表之后,3月7日,双方到长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第一次协商。由于承包人派来的代表情绪有些激动,对王某家属提出的赔偿数额拒不接受,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初航放弃了午休时间对用工单位代表进行详细普法,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存在违法行为,表示愿意做出60万元赔偿。但是王某的家属认为赔偿数额过少,当天,就赔偿数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3月11日,双方代表来到服务中心进行第二次协商。经过初航耐心调解,这次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最终确定赔偿数额为75万元。为保证赔偿之后不再产生纠纷,双方决定签订死亡赔偿协议,但在拟定协议时,双方之间互不信任,就付款方式及协议条款又产生了分歧。在初航多次协调之下,双方终于就死亡赔偿协议的条款达成共识。对于付款方式,双方在死亡赔偿协议第一条中约定,将30万元赔偿金委托初航来保管,由曾某将款项打入初航的账户,待双方无异议后由初航转给王某的家属;余下45万由王某家属在处理完王某后事之后,曾某另行打款。由于调解结束时已是18:30,银行已下班无法打款,曾某便承诺在3月12日上午打款。
为了尽快解决纠纷,3月12日(星期六)一早,初航就来到了单位。当天,承包人将30万元赔偿款如数打入了初航的账户,由初航代为保管。3月14日,经双方确认对于此款不存在异议,初航将赔偿款转入王某家属的账户内;曾某也将余款打入了王某家属的卡中。这场历时十天的工亡赔偿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雨航 徐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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