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刘娜 彭小萍
关注民生话题,回应百姓关切。去年全省、全国两会,本报推出专栏“百姓关注娜就采”,在广大读者中产生热烈反响。今年本报继续开办此专栏,欢迎读者通过“我给代表委员捎句话”新媒体互动平台点题采访。
网友点题
“安居才乐业,青年创业风险大,期盼政府提供更多保障,最紧迫的就是解决住房问题。调查显示,70%的创业者渴望用公积金买房,可是政策不允许。”
湖北青年创业学院副院长喻良涛通过本报互动平台提问,能否将武汉创业青年纳入公积金缴存范畴,让更多创业者扎根湖北。
政策背景
去年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该《送审稿》提出,除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两会声音
“不仅是创业青年,农民工、中介人员、律师、个体户等自由职业者,今年均可实现以个人名义在武汉市缴存公积金。”昨日,洪山礼堂门口,省政协委员、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长魏静回应称,今年上半年武汉拟出台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办法,缓解购房者资金压力。
魏静透露,目前正在制定中的汉版新政,将落实“宽进、宽出、严贷”的原则,让公积金缴存者享受互助权利的同时,也履行义务。自由职业者在享受公积金贷款前,需在公积金账户中缴纳一定数额的“预存款”,在满足时间要求后,即可按照预存款的数额大小,放大倍数后获得公积金贷款。这一过程中,预存款的缴纳、提取均保持自由。在有合法、足额担保情况下,贷款成功后,公积金使用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同时,社保的缴纳和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将作为贷款人审核的重要参考。“我省去年已启动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试点工作,咸宁、襄阳、随州、荆门等地推行得不错。去年,我省公积金个贷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省人大代表、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表示,今年,我省将扩大公积金的覆盖面作为重点工作,保障全省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农民工、个体工商户依法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公积金群体利用公积金购房、租房,扩大住房消费。
已推行政策的地区,做得怎样?“反响很不错,尤其受青年创业者的欢迎。”省人大代表、咸宁市市长丁小强介绍,咸宁市公积金基本实现全覆盖,任何人有合法、足额的担保,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对大学生创业者,只需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办理。
尹维真表示,有生命力的政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调整、完善,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让“低成本居住”惠及更多群体是方向,我省将不遗余力,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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