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尚占锋在被锯断两个手指后,本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但是,若想认定工伤,在单位不主动为员工申请的情况下,首先要认定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还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等级之后员工才能按相应的标准享受工伤待遇。此后,还需再打官司追讨工伤待遇等问题。在上述过程的任一个环节,若单位有意扯皮,光走完打官司的程序就需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由于当事人尚占锋是外地人,拖不起这个时间。因此,他按照致诚公益律师霍薇的提示,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方式向老板索赔。“我只是指头断了,伤残程度不会再加重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一次性解决。如果是后续治疗时间长、花销大的严重伤害等就不适宜这样了。”尚占锋解释。
但即使这样,尚占锋也打了将近一年官司,最终拿到了33万余元赔偿,比老板只愿支出的两三万元多了十几倍。
车间上演电锯惊魂
两只手指被锯断
“律师,您帮忙看看,我的手现在伤成这样,到底应该赔多少钱?”今年年初,一个年轻小伙子问正在致诚公益接待室值班的霍薇律师。“老板只同意给两万,我们实在气不过!”与小伙子一起进来的女子一起说道。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叫尚占锋,今年刚25岁, 是两个孩子的父亲。那个女子是他的妻子,两人在北京已经闯荡了4 年。
他俩一直在跟一个叫唐细虎的福建老板干活。刚开始,尚占锋给老板运送货物,妻子给工人做饭。由于尚占锋老实憨厚、手脚勤快,妻子任劳任怨,不怕吃苦,小两口深得老板的信赖,几年下来与老板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
2012年,尚占锋转到了加工车间,做木材的粗加工。这项工作他以前从未接触过,一开始什么都不会。但这并没有难倒年轻、聪明、好学的尚占锋。没过多久,他就在同事的帮助指导下,熟练掌握了电锯、刨子等木工机械的操作技巧。老板十分高兴,把他的工资也从最初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然而,2014年7月26日,尚占锋发生了意外。当天一大早,老板的一个老乡匆匆来到车间,告诉刚到车间不久的尚占锋,想让他加工一块小型的木方条当样品用。看到其他人都在忙,尚占锋觉得这个事好办,就一个人启动了电锯开关。
万万没想到的是,平时运转正常的电锯不知怎么了,他刚把木头放上去,电锯就把他的四个手指锯伤了。两根手指当场断掉,鲜血流了一地。
看到自己的手指掉在机器上,尚占锋不知所措。闻讯赶来的同事也被这景象吓呆了。不知谁喊了一句:“赶快叫救护车送医院。”尚占锋才在同事帮助下,来到工厂附近的水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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