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提问市民杨先生:我从甘肃退休回沪,每年我都要将一份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表寄挂号信到甘肃酒泉退管办。当地收到后,会按季度将养老金打给我。今年7月,我再次寄出挂号信,直到11月,我还没有收到养老金。打电话到当地退管办询问,回答是没有收到信件,因此养老金无法汇出。我去邮局查询,跟踪记录显示信件已寄到甘肃,可能是当地邮局投递出了问题。我想咨询:外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要办哪些手续?其认定表的办理和审核能否实现电子化流转,简化对接?
■记者调查 2004年6月实施的《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中阐明: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特别是在向异地居住人员发放养老金过程中,冒领问题时有发生。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决定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协助认证工作。
一般情况下,异地退休人员每年至少认定一次。认定程序是:养老关系地发出慰问信及《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当事人接到表格后,去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县社保中心审核认定。完成认定后,将其中一联交给办事部门存档备案,另外一份寄给当地养老关系管理部门,之后养老关系部门发放养老金。如果当地收不到表格,会向退休人员发函催办认证手续,继续办理。
上述流转过程中,如果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退休人员不能及时拿到养老金。由于历史原因,异地养老金领取并非个案,相当一部分人支内、支边、支疆回沪后,都是异地发放领取。职能部门若能对流程进行优化,则能惠及更多市民。比如,可实现公函对接,抑或实现后台电子化流转,各地之间打通互相审核及认证渠道等。同时,对行动不便的年迈体弱或患病人员,是否可以视频审核,以方便退休人员。(记者褚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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