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获批
6月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网站获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整进入审批阶段,要求各单位提供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核表和调整工资标准明细表等材料。这就意味着,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已通过国家人社部门审批,开始逐步落实。
据了解,我省在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后,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和增加工资等进行调研测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并先后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家人社部门审批。6月26日,省人社厅网站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软件操作说明。
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软件操作说明中指出,用人单位需下载最新升级包,进入工资管理系统。点击“现执行工资”按钮,在打开的窗口上方点击“2014调标”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核对人员名单,核对无误后点击“调标”按钮,软件会根据工资发放情况自动计算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工资调整情况。
同时,本次调整对在2014年10月1日后发生变动的人员也作了说明。按照规定,在2014年10月后调出和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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