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布。该预算显示,剔除财政补贴后,2015年养老保险“亏空”将超过3000亿元。“亏空”的窟窿怎么补,一时成为敏感且急迫的问题。
划转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方案,被视为为数不多的可选路径。稍早前有媒体称划转方案已经实施,但财政部与人社部双双澄清说,何时划拨以及划拨多少尚无定论,具体方案及实施细则仍在研究中。
博弈15年
“社保资金存在缺口早有预警,只是人口老龄化来得太快,使得社保资金暴露出更多问题,不仅仅是存在缺口。”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告诉记者,划转国资到社保基金是15年前就有的制度设计,现在只是旧事重提。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1997年为界,此前参加工作的人视同缴费,他们的养老金由后来的缴费者负担。如此,便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空账”。
中央政府显然很清楚视同缴费群体造成的资金缺口,并在制度设计上作了安排。2000年,中国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调剂。
社保基金资金的主要来源,一是中央财政的拨款,二是国有股的减转持,三是彩票公益金,还有投资收益等。其中国有股减转持是大头,但在实践中执行得并不好。在刘福垣看来,该制度设计在执行过程中遭遇各方利益掣肘,始终在讨论阶段,原地踏步。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但该方案仅施行了4个月,中国证监会就紧急叫停了上述第五条规定。直至2005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成立5周年时,在时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胡学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全国社保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等专家和官员的建议下,束之高阁的国资划转社保基金再度被提及,但后来亦不了了之。2009年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按照融资额的10%将国有股权划拨给社保基金持有。
2012年11月底,时任中国证监会主席的郭树清在一次演讲时建议,划拨30%~50%国有资产给社保基金。这项激进的划转建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补历史欠账的紧迫性,亦被视为其在履职山东省省长后划转30%省属国有股到社保基金的前兆。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已经明确,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显然高层在国资划拨社保的问题上已达成共识,但具体什么时候划拨以及划拨多少,各部门尚在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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