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震 谢德斌 通讯员孙冬梅)《2014年天津市失能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目前,本市失能老年人有14.33万人。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制约,九成以上的受访失能老人不愿意入住养老院。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受访失能老人(93.6%)不愿意住养老机构;愿意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只占6.4%。在愿意住养老机构的老人中,有73.47%的老人打算常住养老机构,另有26.52%的老人打算暂住养老机构。
在打算住养老机构的受访失能老人中,超过八成人仅愿意支付2000元以下的居住费用。其中,约44%的人希望支付1000元以下的费用,约39%的人愿意支付1000元至2000元的费用,17%的人愿意支付3000元以上的费用。记者咨询了本市几家养老机构,收住一名失能老人的费用一般在3000元至4500元。这与失能老人所能承担的费用差距较大。
另外,在传统观念里,失能老人更倾向于居家养老。此次调查中提到,受访失能老人和子女同住的最多,约占43.69%,其次是和配偶居住的占40.4%。86.1%的老人由配偶或子女或亲属照顾。
根据《天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本市新增养老床位3.9万张,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6.9万张,其中60%以上为失能老人床位。《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以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优先安排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孤寡、高龄老年人。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
作者:刘 震 谢德斌 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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