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三大规范强化社保资金管理
一是规范监管制度。在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处理办法》规定的同时,要求各社保经办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应监管制度,以制度规范人的行为,让经办人员不想也不能做侵占社保基金的事,从而强化对社保基金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是规范资金支出。严把“三关”,即把好资金预算关、把好审核拨付关、把好绩效评估关,通过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等方式逐级落实审批程序,杜绝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建立和完善社保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严格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考核。
三是规范资金监管。由县财政和人社局抽调干部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和管理相关的单位、机构和个人在社会保险工作中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情况和部门内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对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和个人,不管涉及到谁,一律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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