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改革非单纯涨工资,下一步降津贴?中国社保网小编收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供大家参考!
岁末年初,备受关注的公务员工资改革正式启动,有关公务员“涨工资”的报道近期频频见诸报端,成为媒体和公众的热门话题。
根据本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基本工资实现了普遍上调,不过,公务员工资改革并非只有“涨工资”这么简单。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苏海南日前在《财经》杂志撰文称,尽管这一轮的公务员工资改革,主要聚焦在基本工资调整上。但需要指出的是,基本工资调整绝不是单纯涨工资,它只是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第一步,即调整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比重。
调整结构的另外一个方面,是降低津补贴的比重。
文章指出,据统计,全国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即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公务员全部工资的30%左右,其余70%为各种津补贴,这是极不合理的,根本违背工资分配的一般规律。
因此,苏海南表示,调整工资结构的过程,也是进一步清理整顿津补贴的过程。此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其主要内容就是上调基本工资的标准,下调津补贴标准,通过这种“此消彼长”,实现调整工资结构的改革目标。同时,下一步需要把各地所有津补贴都纳入整顿监管范围。
在他看来,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安排的水平总体不高,公务员实际收入有高于企业同类人员的,也有许多低于企业同类人员的,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收入大多数是偏低的。随着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务员津补贴,规范公务员福利待遇和工资分配行为,同时抓好相关配套改革,将能够使公务员工资水平处于一个合理的水平。
他在文章中还进一步指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已经起步,但接下来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并应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其他方面的改革。
这些其他方面的改革包括:
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要配合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资待遇标准,创造一个当官不当官都能够按有关程序和要求分别晋升职级的双通道制度,让那些虽未当官但承担任务重、个人能力强、所做贡献多的一般公务员,也能够与当官的一样晋升职级,领取与同职级当官者差不多的工资。
比如,如何合理安排与各级职务相对应的职级,同时如何合理安排与职级相匹配的工资标准区间,将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苏海南在文章透露,目前,上述改革已经由中央深改组明确,在经过试点后,将被逐步推开。
他指出,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另一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工资运行机制,包括调查比较机制、决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以及宏观调控机制。
此外,他还指出,公务员工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推进配套改革。
目前,作为一项重要的配套改革,公务员社保制度的改革已经开始。今年养老金并轨后,在职公务员工资与退休公务员待遇脱钩,原来公务员工资与退休金之间的直接联动关系被减弱后,在职公务员的工资改革就少了很多限制。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多层次的配套改革需要推进。其中包括:协调处理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分配关系,尤其是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单位工作人员,要统筹研究安排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问题;理顺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改革、调工资与离退休人员调待遇的关系;还要兼顾处理好其他人员收入水平调整关系,以及如何进一步保障好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问题等。
文章特别强调,对公务员福利要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清理规范,形成制度规定。建议财政部门主动抓好财政分灶吃饭的配套改革,切实解决目前各地有钱的多发津补贴,无钱的少发津补贴甚至欠发部分工资的乱象;要健全公务员全部收入及其调整全面纳入各级财政预决算方案的程序性制度监管办法,由各级人大审议监督,同时要强化监察、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监管,严格查处违规给公务员多发钱的地方、部门和责任人,真正做到在国家规定的制度、政策外,各地不能也不敢再多发一分钱。
1949年以来,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曾经历过四次改革,分别发生于1956年、1985年、1993年和2006年,但并未达到政策设计者预期的效果,其公平性和激励制度等都饱受包括公务员群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质疑。正在推进中的新一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是否能够攻克几十年来都无法逾越的重重难关,还有待观察。
相关
公务员恢复公仆本质?曾是规避个税的最大团体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统计数据,2013年我国公务员总人数为720万人左右,在职事业单位总人数3000万左右。日前笔者一篇文章《公务员十年不涨薪 福利特权涨十年》中已经揭露,如此一个庞大群体的薪酬一大部分是补贴而非基本工资,这意味着什么?答案是少交税,甚至不交税。
误区:所有津贴都免税?
国家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几乎都在个税起征点(3500元)以下,如果所有津贴都在免征范围的话,那么真的是所有公务员都不用交个税了。实际上,《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公务员取得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津贴、艰边补贴等,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哪些津贴是免征个税的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比如: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属于薪酬所得,不予征税。
盲区:应交的税真交了?
在执行层面上,税务局的规定其实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这个前提是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薪酬还没有完全公开。如果单位没有将征税范围内代扣代缴,那么个人是有义务申报的,至于多少人申报与多少单位主动代扣代缴目前不得而知。
另一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标准是国家说的算,但是实际拿到手里多少就是自己的会计说的算了。津贴的金额本来就难以界定,从定性与定量上没有任何事实证明作为支持。
某市石某山区政府的科员曾对笔者说我们科长让把个税调低点,当时从事金融薪酬事业的笔者的第一反应是这也能调?后来才了解到调税的方法就像科长的要求一样简单粗暴,直接将征税的津贴调低然后将此金额加到不征税的津贴上,笔者真的很难想象其他偏远地区的公务员缴纳个税的真实情况。
关于降低公务员津贴
在一系列的公务员薪酬调整中,形式远远大于作用,因为工资不能保证透明,征税不能保证合理的前提下,再多的调整也是徒劳。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务员的实发工资在基本工资低的情况下就用等于基本工资3倍左右的津贴巧妙地解决了,不过这次在个税上还有什么对策来补充实发工资金额,还不得而知。
而真正讨论公务员薪酬的意义并不是要下调他们的实发工资,而是在薪酬对得起公务员办事效率的前提下,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意识与态度。在公务员可以领取到免税津贴、其中有人因关系安插岗位并且还有人吃空饷的情况下,为人民和这个国家的经济效率作出真正的贡献。(腾讯财经智库成员栗施路,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会员)
“2015公务员工资改革涨薪后下一步会怎样?”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0189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