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问答 >

《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不缴费可强制征缴

 字体时间:2013-11-06来源:齐鲁晚报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社会保险法》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其内容涉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多项社会保障,从今天起,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将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是最高国家立法机关首次就社保制度进行立法,其内容涉及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多项社会保障,从今天起,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将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帐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保经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不提供担保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解读:用人单位欠缴员工保险费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部分用人单位的确存在经营困难、频临破产等客观原因,无力缴纳,但是也有一些用人单位保险意识淡薄,有意规避或者逃避缴纳保险费。保险征缴缺少强制手段,社保征收机关对恶意欠费单位束手无策,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新法赋予了社会保险费强制追缴的权利,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将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不缴费可强制征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5345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