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住国外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认证
张女士今年2月份年满50岁,通过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从3月份开始就已经按月领取养老金了。现在正准备到国外帮着女儿带小孩,但听说每年还要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资格认证,她想问问是不是有这个规定,如何办理?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障)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2〕34号)文件规定:
出境定居或在国外生活(特指已转外国籍和居住一年及以上)的领取待遇人员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供加盖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印章的《健在确认表》或领事认证。
所在单位收到《异地认证表》和《健在确认表》或领事认证后,通过企业版软件进行录入汇总,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认证的电子信息导出连同打印的《异地和境外居住的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障)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汇总表》和《异地认证表》及《健在确认表》或领事认证一并报送给社保经(代)办机构。
对未按期邮寄或提供《异地认证表》和《健在确认表》或领事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12月起暂停支付其社会保险(障)待遇。
凡未按期办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领取待遇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方式补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续。社保经(代)办机构收到所在单位提供的《异地认证表》和《健在确认表》或领事认证后,经确认符合继续领取社会保险(障)待遇条件的,自收到认证表格的次月起,恢复并补发中断期间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否能参加医保
小张为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大学毕业在企业工作已经5年了,没想到今年年初合同到期后他失业了,只能将档案转回街道一边领取失业金一边找工作。他想问问:在没有找到工作前如果生病了怎么办?还能参加医保吗?
答: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文件规定: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以下简称《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通知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到届满、停止或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分配个人账户。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医疗补助金中统一支付,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垫付,待失业保险基金补足后并入统筹基金。
三、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为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社会保险(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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