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何享受待遇?
答:办理了参保手续并及时足额缴费后,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证(卡)即可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1)门诊。个人账户金用来支付门诊和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参保患者凭医疗保险(社会保障,下同)卡直接在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在定点药店购药,超支自理。原则上鼓励个人帐户积累,余额可以结转、继承,但不能提现或用于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外的其他消费。
(2)住院。参保人员住院(含门诊紧急抢救)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同时个人也要负担一定的费用。参保人员凭医疗保险证(卡)在定点医院住院时,按规定必须先由个人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即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费”。具体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确定。同时设立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费用,累计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统筹基金不再支付,要通过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其他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上封顶线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3)特殊疾病门诊(即慢性病门诊)。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应该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而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是根据平均门诊费用情况测算确定的,慢性病患者需要长期治疗,很多费用都发生在门诊,为解决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问题,各地制定了慢性病管理办法。根据当地各种慢性病发病率、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等,确定本地纳入慢性病病种。参保患者按照具体规定提出申请,经鉴定符合享受标准的可在指定的定点门诊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的范围、比例和额度由统筹基金支付。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何享受待遇?”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3574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