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参与养老金改革部分政策讨论和制定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养老金并轨,现在的改革原则已经确定,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收入主体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职业年金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不会降低
,也就是说改革后不会降低相应人群的退休金。(3月30日《北京青年报》)尽管专家透露“改革原则已经确定”,但并没有完整描述改革原则是什么,从媒体报道来看,似乎确定了三个原则:一是公务员退休收入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二是改革后公务员不会降低退休金;三是通过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相差悬殊这个问题。这三个原则或许就是今后养老金并轨改革原则。
显然,无论是社会公众还是公务员群体,主要关心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改革后能否实现制度并轨;另一个问题是改革后公务员和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有多大。既然改革后公务员收入主体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而企业职工养老金也是由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两部分构成,无疑,两种养老金制度并轨完全可以照进现实。
但是,改革之后,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能否公平,是个大大的问号。公众之所以不满意养老金双轨制,主要原因还是待遇不公。如果改革不能有效解决公平问题,改革的价值就打了折扣。专家透露改革后公务员不会降低退休金,这显然给公务员群体吃了一粒“定心丸”,有利于减少改革阻力。但是,改革也要兼顾公平。
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企业职工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的40%至60%。养老金待遇不公的裂痕很明显,改革必须要消除这一裂痕,实现相对公平。只有这次改革不给公务员提高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才有希望缩短与公务员的差距。如果改革以提高养老金待遇来换取公务员支持,恐怕差距不会缩小,只会越来越大。
这是因为,公务员养老收入将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由于财政支付的部分与公务员缴纳的部分都可以保障,所以,公务员养老待遇不会受什么影响。但是,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要想向公务员看齐却很难,原因是,改革指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来缩小差距,而大多数企业没有积极性,也没有经济负担能力。这样,指望企业年金来缩小差距似乎不大现实。虽然我国早在2004年就实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但人社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二季度,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一共有5.9万个,这个数字仅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0.4%。可见,推行企业年金难以承担缩小养老不公的重任。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为企业减负,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另一方面,不能让公务员养老待遇继续提高,需要等一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赶”上来。
鉴于养老金并轨的主要阻力在公务员群体,所以,公务员不会降低退休金,这一改革原则可以理解和接受。但也要看到,公务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存在巨大鸿沟,社会上存在不满情绪,笔者认为有必要把“公平”确定为改革原则之一,并为促进公平制定相关措施和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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