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201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2年,我国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已有325.3万城镇残疾人参加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58.4%。
公报指出,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62.8万重度残疾人,其中59.2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有47.7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133.7万人。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共有1333.8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63.8%。在60周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重度残疾人236.6万,其中224.6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全部代缴188.2万人,部分代缴36.4万人),有150.0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507.4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280.9万,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498.6万人,城乡1070.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2.2万和68.5万;261.3万城乡残疾人获得其他救助救济,239.1万和36.3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公报还显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达到3903个,其中事业单位1107个,民办非企业1366个,其他性质的1430个,托养残疾人11.3万人。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达3372个,为7.4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56.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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