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日前发布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研究报告》透露,国内部分企业员工放弃社保来换取更多的直接收入。这部分弃保换工资的人员主要包括农民工群体、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收入低,就业灵活,因此,这部分群体不愿降低收入参加社保,为了生活稍微宽裕一些,他们宁愿主动放弃社保换工资。
在我看来,农民工群体等“自愿”弃保换工资的行为,是在现有制度下一种非常理性的行为。人的决策和行为是受预期支配的,当未来预期乐观,他可能会舍弃部分利益而用于预支未来,否则,就会对原来的预支以折现而提前兑现。而预期又是受现有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影响或左右的。也就是说,当一个人感觉当下的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有利于他今后的发展时,其对未来就显得相对乐观一些,进而行动也就显得相对进取一些。此乃国家为什么要建立社保制度的原因。
这样来看农民工等群体弃保换工资行为,就是在现有社保制度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因为对这部分群体来说,他们感觉不到社保制度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利益。众所周知,我们目前社保制度的设计,是比较碎片化的,对不同群体的保障是不一样的,对农民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这部分群体来说,一方面,社保运作属地化倾向过于明显,而他们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强,很少有人可以最终享受到制度规定的养老金;另一方面,鉴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社保标准也不统一,且社保异地转移接续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很多地方社保不能跨地区接续,一旦转保就等于放弃,最多只能拿回自己交的那部分,企业缴的“大头”拿不走。再加上现在通货膨胀严重,与社保相比,这部分群体对当下的实际收入要求更为迫切。本来他们的收入就不高,而强制上“四险”要占他们工资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这使他们很难应对养家糊口的现实压力。因此,农民工等群体的弃保换工资行为,实属无奈,而非他们自愿。
弃保换工资的举动,折射出了现行社保制度之弊。如上所述,社保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人们对未来的预期问题,让人们不必为自己对退休以后的生活而担忧,从而在当下勤奋工作,努力消费,提高现时生活水平。但社保制度设计的这些弊端,导致这一目的大打折扣。考虑到农民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国人口结构中所占有的庞大比例,即使他们中的部分人员存在这种弃保换工资行为,其总量加起来也是个不小的数字,所以,对此现象,不能无动于衷,应该尽快予以解决。何况,这个现象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而是伴随社保制度的建立就存在。
一项出发点良好的制度最后弄成它的“受惠者”并没有投“赞成票”,我们是需要反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的。知道问题所在而迟迟解决不了,任由这种现象蔓延,可以说,这是对人们背后的无奈和辛酸的一种漠视,这种漠视受伤的不仅有该制度的人们,最终必然也会折射到制度本身,也即损害制度的公信力,从而损害的也是国家的公信力。所以,政府尤其是社保部门要针对现有制度的缺陷,加速完善社保体系,应该更多针对农民工等群体的特点完善保障体系,让每个人都看得见“社保的利益兑换”,成为社保的“忠实信徒”。这实际上就是执政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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