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长久以来,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多重问题凸显。加快棚户区改造,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也成为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有效途径。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共改造各类棚户区1 580万户以上,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缓解了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涉及千万户居民的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公益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所需资金巨大。各级财政从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通过不断加大专项资金补助力度,积极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2008-2013年,各级财政累计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2458.93亿元。免收安置住房建设、筹集、管理中的各项收费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减免印花税、契税等相关税收,切实降低了棚户区改造成本。采取政府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
在多项财政、金融利好政策的支持下,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全国顺利推进,各地区因地制宜,在资金筹集、改造规划、资金监管等环节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辽宁省作为全国棚户区改造的“领头羊”,坚持以市场为主渠道,采用“政府+市场+社会”的融资结构,解决了资金难题。河南省焦作市将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市场细分,采用PPP模式将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更有效率的管理、技术引入到项目开发和管理服务中,缓解了财政压力,激活了社会资金。四川省自贡市对自流井区老街、贡井老街等体现历史文化特色、传统风土人情的危旧房棚户区只做原貌修复,“微更新”的改造方式既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又使得几代人的情感记忆得以保留,增添了城市的历史韵味。
目前,各地棚户区改造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部分群众还居住在棚户区中。这是政府的心头之痛。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通知,对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部署,指出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棚户区改造就是让群众从忧居变乐居,这是百姓天大的事。各地区、部门必须面对棚改融资难度大、安置困难多的“硬骨头”,迎难而上,从资金、规划、土地、监管等关键环节入手,多措并举,多方合作,推动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百姓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首先,资金筹集问题仍是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继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落实好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研究建立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强化对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支持作用。与此同时,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滞留、挤占和挪用。对于资金不到位、不落实、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其次,加强房屋质量监管是把棚户区改造这件好事办好的关键。加强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开展己入住安置住房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是建成入住时间较长的安置住房,对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居住安全。
第三,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是维护棚户区群众利益的关键。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困难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guandian/78148.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