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个人骗医保处理办法将停社保卡三年
关于骗保处罚
紧盯住社保卡3年不能用
从本月起,本市参保个人发生骗保行为的,将被处以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额度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骗保者缴纳罚款费用后恢复医保待遇,但还将对该参保人员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间,参保人员的结算方式将做改变,所发生的门诊、急诊、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全额现金支付,在经过指定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医疗费用才能够一年一次到指定的区县按规定给予报销。
人社部门介绍,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少数参保人员违规开药,以及不法分子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现象。
关于监管方法
个人就医将可以联网追踪
人社部门解释,持社保卡就医后,不仅实现了门诊医疗费用即时报销,方便了群众,还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掌握个人的就医情况,包括在哪家医院就医,就诊次数,看什么病,做了何种检查或治疗,用药的数量和金额等都可查到。
不仅如此,本市就此问题还在制作一个专项监测系统,有望在明年启动,届时将实现全市联网,对个人就医行为实现即时监督。
为此,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医保规定就医。
门诊就医异常将重点审核
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已将门诊就医异常情况列入重点审核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次数和门诊医疗费用出现异常的,将即时被列入医疗保险重点审核范围。具体来说,假如同一个人一天内连去数家医院,并大量开药;或某患者诊疗记录中记载的病症与开的药品不相符等,都会被重点检查。
被列入重点审核范围的参保人员,应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审核工作。对于不配合医疗费用审核的,将会被暂时改变门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由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为个人全额垫付后再报销。
目前,市人力社保局已经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对利用社保卡在短时间内多次就医、重复开药的行为进行筛查,对其中涉及有药品倒卖等骗保行为触犯刑律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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