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李金磊)报道, 进入10月份以来,多地密集公布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3个省份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其中,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不降低。
10月27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201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的备案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工作将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记者注意到,进入10月份以来,云南、甘肃、陕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龙江等多地密集公布了养老金并轨实施意见和办法,再加上此前已经出台方案的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等地,目前已经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的省份至少已有13个。
养老金并轨在地方层面上加速落地,在此过程中,“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中人”普遍担心的问题。
事实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即: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然而,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问题,《决定》并没有明确。对此,地方上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甘肃、天津、云南等地均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此外,各地还均提出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此前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当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涨幅差不多在10%左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适当降低涨幅,这样增幅一大一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差”将会逐步缩小。
人民网友的疑议与诘问:
1、 企业退休“老人”怎么办?
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的各类相关文件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金“并轨”前退休的职工,实行“老人老办法”, 虽然退休金“替代率”高达92%-107%,但仍由国家财政兜底 “保证待遇不降低”。那么养老金“替代率”被打压在42%的企业退休“老人”怎么办?比如横亘在同样为“高级专家”的企业退休高工与机关事业同类人员之间,已存在多年目前仍天壤之别的养老“待遇差”如何解决?总不能如李实所说:增幅一大一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差”将会逐步缩小,待“逐步”到“猴年马月”再解决吧?众目睽睽之下的所谓“逐步”,已举步维艰了20多年,早是古稀耄耋的企退老人还能等几个20年?如李实父母身在其列,您也如此妙计搪塞老人家吗?
更何况2015年企业养老金调待与机关事业退休金调整的结果,“待遇差”到底是“缩小”还是“扩大”?世人早已有目共睹,不再赘言!而让“老百姓”在“逐步”中演变成“老不信”,谁当担责?
2、 “中人”待遇过渡存质疑。
文章提到:在此过程中,“养老金待遇会不会下降”成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中人”普遍担心的问题。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待遇不降低。
无疑这种“待遇”是企业人员高不可攀的“待遇差”,并且“待遇不降低”的办法,仍是从社会“主人翁”上缴的税利钱中“过渡”而来,自诩没有自己特殊利益的“公仆”们能心安理得吗?况且是“补贴”到本不应收入高高在上的非纳税人身上,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哪儿去了?
3、 “过渡性养老金”只适用机关事业“中人”吗?
对于机关事业过渡性养老金的发放问题,《决定》并没有明确。对此,甘肃、天津、云南等地均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但是,这类“中人”企业同样存在,当各地社保官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时,想到过对企业“中人”与机关事业同类人员 “待遇差”如何对比、怎样“保低限高”吗?后者能够从“顶层设计”者着力考虑的问题中销声匿迹吗?
4、 企业“新人”的养老“年金”疑似水中月、镜中花。
社保官员与专家、学者还精心为各类职工补充养老设计了“年金”的花环,如为机关事业职工设计了“职业年金”;为企业职工设计了“企业年金”等等。但前者是财政开销的“真金白银”;后者是虚无缥缈的“水中月、镜中花”,看看媒体公布的两种“年金”覆盖的百分比和“含金量”,事实不是最好的代言人吗?只是连幼儿园的娃娃都懂得:画在纸上的大饼是不能充饥的!
建议:
养老金“替代率”被打压在42%的企业退休“老人”怎么办?比如横亘在同样为“高级专家”的企业退休高工与机关事业同类人员之间,已存在多年目前仍天壤之别的养老“待遇差”如何解决?总不能如李实所说:增幅一大一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差”将会逐步缩小,待“逐步”到“猴年马月”再解决吧?众目睽睽之下的所谓“逐步”,已举步维艰了20多年,早是古稀耄耋的企退老人还能等几个20年?
“刍议养老金制度“并轨”后老人、中人、新人的“待遇差”问题”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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