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北京、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多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6月26日《科技信息报》)
7月1日起又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参保人员每月如何缴纳社保费,自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当此之际,一份20省份2014年平均工资的数据在网上热传。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我,哪里想到,这份平均工资的出炉,竟然是为了给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上涨社保缴费基数,而寻找的依据?以相关部门统计的平均工资水平,作为上涨社保缴费基数的依据,真的很合理吗?
作为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平均工资数据在近年来饱受诟病。比如前不久,国家统计局发布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指出去年全国平均工资为49969元。一经发布,随即引发网友质疑,网络上不断出现自己工资“又一次被平均”、“拖了全国老百姓的后腿”等声音。平均工资数据倍受质疑,那么,以此为依据作出的社保缴费基数上涨额度,也应该被质疑。
要让社保缴费基数上涨得让人心服口服,首先得让平均工资客观科学。目前的问题恰在于,官方版平均工资总和绝大多数职工的实际情况相差悬殊。何以至此?相关部门总会解释:平均工资一般指税前工资,还包括社保、福利等;工资分布属于典型的“偏态分布”,也就是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这意味着,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可是,将以货币形式支付的所得税、社保,以实物形式支付的福利,都纳入平均工资的计算范畴,有意义吗?像福利这一块恐怕就有很多失真数据。如果说工资分布属于典型“偏态分布”,那么,工资调查样本应尽量多选工资水平较低的多数人,这样调查出来的平均工资,才不会与绝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偏离太远,上涨的社保缴费基数,也才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
相关部门也曾解释,目前开展的岗位工资统计,只调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没包括规模以下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如此调查的平均工资恐怕更没普遍价值,因为规范以下企业规模小,工资水平更低,福利也少得可怜甚至没有。而上涨社保缴费基数针对的是,却不分规模以上企业还是规模以上企业,难言公平。
因此,依平均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做法,需要变通。在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低于虚高的平均工资的情况下,依据中位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无疑比较靠谱,因为中位数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实际情况。当真实的工资水平不上涨,一味连年涨社保是不合理的;即使工资在上涨,物价也在连年上涨,工资涨幅永远赶不上物价升幅,上调社保缴费基数岂能只依据平均工资?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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