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国家和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各项养老政策纷纷出台,以确保未来人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对养老金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的基本养老制度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规定,所以去世后养老金 “充公”的问题将不会存在。若个人寿命较长,当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养老金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若参保人员死亡,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皆可以依法继承。
养老金作为养老事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其采取各项保障措施的确能对养老起到重要作用。然而,面对未富先老的现状,我国养老金收支差距的逐渐扩大给国家带来的财政压力越来越大。
李忠在发布会上提出,有部分国有资产将划拨转入社保基金,用以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为实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人社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全国各地也将在5月底后启动实施养老制度改革,对养老进行全方位保驾护航。
个人认为,除了进一步完善养老制度、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合理投资增值、对养老服务等给予相关政策呵护外,还可多在养老对象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当前养老对象层次不一的格局,达到“既丰富养老、又减负养老”的目的。
当前,我国的养老对象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80岁及以上的“白发老人”,其中也包含大量失能、半失能及失智的老人,他们需要专业的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处于“深度养老”的状态;另一部分是50—70岁的“活力老人”,他们大多数肢体健全,且基本只有一个孩子,即便在退休后也渴望继续参与到社会互动中去,仍然充满社会活力,处于“活力养老”的状态。
有数据表示,在我国2亿的老年人口中,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有4000万,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有1200万,失智的老年人有近1000万,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2400万。
虽然以上几类人群之间的统计数据有重叠之处,并不能简单地通过相加得出需要 “深度养老”的人数,但即便是保守估计,这类“白发老人”的数量也不容小觑。因而,个人认为对“白发老人”的养老,重点可放在优化专业的养老服务和长期护理等物质基础的层面上。
当前我国长期护理的链条极度缺失,难以满足众多刚需老人的“深度养老”需求。同时,我国现阶段对养老领域的补贴还大都限于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并未满足养老的核心需求,难以得到明显成效。
有专家建议,在长期护理短期内无法成形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先建立一个长期护理的补贴,从政府层面将“补供方”转为按人头“补需方”的调整,这样将更有利于养老产业的发展。
而与“白发老人”不同的是,我国当前的“活力老人”多生于20世纪50、60年代,大多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除了物质上的养老外,他们更追求精神上的养老,对精神生活、社交氛围等都有一定要求。而在未来,“活力老人”的主体还会上升到70、80年代的人,其对精神养老的追求会更甚于前者。
笔者通过观察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许多刚退休的 “活力老人”对于全新的养老生活并不适应,常常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缓冲期才能接受现状。在工作岗位忙忙碌碌几十年后,骤然退休,无所事事,这当中的落差感让他们难以接受。
虽然退休,但“活力老人”们仍渴望参与到社会互动中去,充满社会活力。因此,笔者认为,对“活力老人”的养老,重点可放在满足其社会活力需求的精神层面上。如建立相应的养老公益社区,加强 “活力老人”与社会的交流,甚至可以“以老养老”,从某些方面来看,这样还能减轻国家对这一阶层老人的养老服务负担。如此,既充分运用了“活力老人”的社会活力,为国家的养老服务减负,也满足了其精神层面的需求,达到一举数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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