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双轨制”可以说是近年来养老领域争议性最大的问题,而这一次并轨方案的出台速度,着实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料。去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提到,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到1月14日,中国政府网就公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意味着,庞大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群体,将和企业职工一样承担起缴纳养老费的义务。
中国的养老金“双轨制”是历史的产物,反映了计划经济旧体制改革的不彻底性。的确,“双轨”给人一种直观的不公平感:企业职工要缴纳社保,而且社保缴费率过高已经成为普遍问题,现实中不愿参保乃至“退保”的现象严重,然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纳保险便直接获得养老保障,这似乎代表他们享受了某种优待。于是,“双轨制”的破除被看成了养老制度改革的头等大事。
不过我们需要透过表面看到实质问题。就企业职工而言,虽然养老保险费表面上是企业和职工各自按比例承担的,但最终仍然是由职工负担的,因为假若企业不用承担法定缴费义务的话,职工原本可以得到更多的工资,企业缴纳的那部分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在改革前,很显然他们的养老金是财政负担的,在改革后,表面上看他们要按月缴纳保险费了,不一样了,但事实上政府说得很清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在优化保障体系结构的同时保持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由于缴纳保险费会让公务员等群体的工资性收入减少一块,所以政府将会调整公务员工资,降低新制度对他们的冲击。归根到底,和过去一样,公务员的养老依然是由财政负担的,只是负担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因为公务员缴纳的保险费最终还是来自他们的工资,而工资来自财政。
同时,为了保证公务员的养老待遇不降低,政府还将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这又会带来两个群体的不同,因为目前大多数企业没有职业年金制度,而该制度却将在机关事业单位中普遍建立,这将意味着他们继续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虽然有的制度设计者呼吁职业年金体现激励性,比如反映公务员的工作绩效、道德操守和廉政表现等,但在现实中这很难落实,很难避免职业年金以纯粹的论资排辈的方式发放,成为不用付出太大努力就可获得的额外保障。
其实,一直以来,“双轨制”的最大问题不是两个群体的缴费制度不同,而是享受养老保障的水平不同。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数据显示,1999年—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水平一直明显高于企业职工,目前后者的养老金替代率已降至45%以下,而前者的替代率一直维持在90%以上。由于政府会保障前者的待遇不降低,所以“并轨”能带来多大变化,让人怀疑。如果看到养老保险的缴费和发放机制变得一致了,就相信公平已经实现,那可能就过于乐观了。
有的人会提醒,不要搞平均主义。平均主义当然不对,但必须看到,当前的差异是基于身份的,丝毫不反映不同群体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所以当然是有问题的。但另一方面,我们也不一定非要主张绝对性地拉低公务员等群体的养老金待遇。具有实质意义的改革,是逐渐缩小这种基于身份的差异。
当前,由于中国养老制度碎片化,缺乏高层级的统筹,劳动者在流动时往往无法确保养老关系的转移,导致之前缴纳的养老金白交了,这正是“退保”现象频发的原因。在很多时候,养老金已经变成了一种“税”,被视为负担而非福利。现在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名义上是福利,但其实主要资金来源是企业和职工的缴费,类似于一种政府主持的强制储蓄行为,并不纯粹是政府提供的福利。
其实,合理的改革方案是政府加大出资责任,提供人人皆可享受的公平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市场,让追求更高保障的人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实现其目标,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遗憾的是,部分专家提出的这一思路,从一开始就没有被选定为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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