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綦江区将对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进行调整,总体调整水平按照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上调。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增补金额将于本月底兑现。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个人参保退休人员。綦江区有7万多名退休人员可享受此调待。”区人力社保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金调整在月底兑现后,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账户上可以查到两笔金额:一是按照目前标准核发的当月养老金;二是增补的今年1至3月的养老金上调部分的总和。
“目前,綦江区调待工作正按程序一步一步推进,已于3月20日在系统里做了相关的调待工作,调待数据已经生成,同时已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审批申请资金,3月31日前,将把今年1-3月的调待金单独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本次采取普遍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与退休时间挂钩,二是与缴费年限挂钩。对三类特殊困难群体予以适当倾斜:一是1953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二是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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