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上浮不能“挖肉补疮”
记者梳理发现,除天津以外,福建、江西等地也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广西、湖北等地社保部门介绍,近年来社保缴费基数年年都会上浮,一般会根据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确定。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社保缴费以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为缴纳基数。(1月8日《现代金报》)
各地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对于一些低收入群体来说,过高的社保缴费基数,就会成为其难以承受的负担。前不久,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说,现在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50%,企业负担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当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然而另一方面,现在基金收入增长幅度慢于支出增长幅度,降低缴费水平又会影响当期的收入。于是存在严重的结构性矛盾,若不加重缴费基数实现开源,那么就会导致收不抵支的情况继续恶化。
从某种意义讲,时下的养老体系由所有缴纳人员共同承担,然而造成收不抵支的原因却有历史性的因素,其中主要是计划经济时代国有单位中老年职工退休金或养老金的历史欠账,这是从现收现付制向统账结合制转化的必然结果。这种历史性欠账所造成的缺口,理应由公共财政买单而非其他人负担。
2013年据媒体报道,官方数据显示,当年累计中断缴社保的人有3800万,占城镇职工参保的一成还多。根本原因恐怕还在于,一方面缴费的比例越来越高,个人的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则是入不敷出的现状之下,未来的现收现付风险极大。尤其是当前,一些地方为了解决缺口的问题,就采取挤用个人账户资金应对当期发放,从而造成个人账户“空账”,并因之成为事实上的挖肉补疮。
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的焦虑与担忧就会使其丧失对社保机制的信任,再加上养老体系的双轨制造成的不公,若不能在提高缴费比例的情况下,实现更为均衡和利益共享的机制,那么状况有可能会进一步恶化。社保本是自我保障能力低下群体的优选,然而时下却是最大的放弃者,这样的反差也成了时下社保运行机制的悖论。若不能正视这些群体的存在,在“增加缴费比率上”一路到底,那么无异于逼着这些群体放弃权利,也使得其他更加弱势的群体,无以迈入社保体系的门槛。
一个基本常识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池子要做大,除了提高缴费基数之外,还应做大盘子。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加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数相对较大,如何让其实现保值增值,如何让其更好地发挥效益,同样属于社保体系效率与公平的重要命题。解决了这些基础性问题,社保缴费基数上浮才能获得最大的民意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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