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我国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以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生活来源时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是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保账户由基础账户与个人账户构成,前者由公司缴纳平均工资的20%进入社会统筹用以支付现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则是个人上一年所有收入的8%。全国统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社保体系的分割程度。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劳动者在不同的城市流转就业的时候,不需要反复地去退保与参保。现实意义就是我们的父母在退休后来我们所在的城市养老,即使户口不在这座城市,也依然可以在本地领取养老金。而如果有更有效的投资渠道的话,那么参保者在退休后能拿到更多的养老金,每一次改革的设想总是美好的,但很难保证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会如期实现。
【社保热点】
1、养老金收不抵支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12月12日发布的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2年有19个省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缺口扩大了约240亿元。
2、养老金双轨制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养老金双轨制。企业工作人员需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用缴纳,但其养老金却远高于企业工作人员。这无疑有损社会公平。面对社会公众有关破除养老金双轨制的强烈呼声,人社部门尽管表示实行养老金并轨“大方向已经确定”,但是对于何时实行却一直没有明确说法,总是强调“适时”出台。
3、渐进式延迟退休
在社会对延迟退休巨大争议后,社保部终于就延迟退休问题有了新说法,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表示:为保证平稳过渡,不对当期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中国将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
中国现行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虽是上世纪50年代初的政策规定,至今仍在执行。即便参照国外经验,可延迟退休的年龄空间也并不很大,这实际引发的争议焦点,并不主要是不同意延迟退休年龄,而是反对国家公职人员就业稳定还享受“双轨制”下仍延迟退休,反对普通企业员工在自掏腰包和高龄作业无竞争能力下仍延迟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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