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医保卡就是变相偷窃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陈冰
由社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医疗保险,是让人们平时多积攒、病时无忧愁。而公立医院则是提供医保服务的重点机构,同样也肩负着保证医疗费用高效使用的责任。可以说,公立医院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可信度。
令人吃惊的是,深圳市的少数公立医院,竟然用冒卡住院、多开药费、轻病住院等欺骗行为,从市民身上榨取医保费,从而肥自己的腰包;也有一些公立医院的医生利用职业之便,怂恿参保人用医保卡买药,然后把药品以半价卖给药贩子,让参保人在“套现”的诱惑中损失一半的医保费,自己在此过程中牟利。
这些行为,已不是医德问题,而是有预谋地偷窃公众福利,严重伤害医保制度的公信力。公立医院尚且患上了医保费“偷窃病”,谁还敢相信医保费得到了科学使用?市民个人和所在单位都会疑虑:还要不要继续缴纳保费?
问题在于,类似医保违规行为,并不是偶发现象。深圳市社保局的统计显示,从2007年至今,4年共查处严重违规并取消或暂停医保定点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高达199家,扣回违规违约金额合计2954万元。可见,偷窃医保费的“硕鼠”,有成群结队的迹象。必须采取更为严厉的惩处措施,才能抑制这种偷盗行为。像龙岗区六联医院、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部这样有集体违规嫌疑的单位,罚点款、处理个别医生、暂停医保定点资格,恐怕处罚得太轻了。
深圳市社保局目前所采取的措施,比如增设社保卡密码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医保费用使用异常者重点监视、以高额奖金激励市民举报医保违规现象,都是值得肯定的。这将有助于遏制那些窃取医保费用的行为。
在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的国家,无论是公共医保还是私人医保,都有严格的报销程序,医疗机构和个人都很难从中“揩油”。在中国,医保制度实行的时间不长,管理尚待完善。尽管如此,还是有更强有力的措施来保障医保费用合理使用的,比如定期公布“黑名单”,撕破那些骗取医保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脸面”;重罚违规机构,让法定代表人承担管理责任;彻底逐出那些违规严重、屡教不改的医疗、医药机构。一个在社会医保卡上都敢于打牟利算盘的机构,对市民私人付费又怎么会手软?实际上,减少和“医治”医保违规行为,最关键的还得看监管部门敢不敢“下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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