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
(1)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规定的;
(3)不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
(4)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5)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6)治疗生育合并症的费用;
(7)按照国家或者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生育保险 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有哪些?”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fagui/21611.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