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13〕2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推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2013年,我部将组织实施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和内容
今年师资培训专业为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14个试点专业(具体培训内容安排见附件1)。
(一)数控加工、汽车维修、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机床切削加工、钳加工等第一批5个试点专业(以下简称数控加工等5个专业)。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框架体系认知、一体化课程工作页使用、一体化课程教学组织实施。
(二)焊接加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楼宇自动控制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广告制作、服装制作与营销、烹饪等第二批9个试点专业(以下简称焊接等9个专业)。培训内容主要是: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框架体系认知、一体化课程工作页开发、一体化课程教学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教师应具备两年以上本专业教学或实践经验、有较为扎实的专业技能、了解现代的职业教育理念;具有中级职称并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数控加工等5个专业师资培训的教师,主要是各省(区、市)试点院校和有意愿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尝试的技工院校的骨干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可在综合考虑学校专业在校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0人)、师资队伍素质、实习实训设备场地等因素的基础上,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原则上同一所技工院校同一个专业可派2名教师参加培训。
参加焊接加工等9个试点专业师资培训的教师,主要是我部确定的第二批试点院校相关专业承担教学任务和教学资源开发任务的骨干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培训时间
承办培训单位为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培训时间定于今年7月至8月,每期培训时间为15天,112学时。具体培训单位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用(包括:教师授课费及交通食宿费、培训场地费、实训耗材费、教材资料费等)由我部给予补贴。
(二)参加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组织管理
我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师资培训工作的综合协调,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师资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和质量监控,并组织专家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教学督导工作。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六、推荐报名
(一)关于报名。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名额情况,统一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培训。各地要组织拟参加培训的教师认真填写《2013年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4),在此基础上根据《技工院校师资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表》(见附件5)登录我部“技工院校师资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cettic.cn)填报推荐学员信息。填报完成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本地参加培训人员名册下载打印一份,名册和学员推荐表原件加盖公章后,于6月28日前邮寄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关于调整参训学员。推荐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在距开班至少5个工作日前完成。由该教师所在院校向本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本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正式文件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经批准后方可换人。因各省(区、市)调整参训学员,或参训学员本人原因致使培训名额落空的,将削减该省(区、市)下一年度培训名额,并予以通报。
(三)关于报到。获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将通过“技工院校师资培训信息管理系统”(www.cettic.cn)公布。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在接到培训机构报到通知后,按时报到。
七、考核发证
我部将委托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反馈学员所在院校。对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我部统一印制的《高技能人才师资培训(一体化课程)合格证书》,作为教师岗位职务聘任、职称评定和一体化师资认定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优秀学员评选活动,对优秀学员予以通报表扬。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规定。对不能按时报到、带家属随同培训、未完成培训随意离去、不认真学习、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取消其培训资格并予以通报。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学员,将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任何国家级相关培训的资格。
(三)联系方式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翟涛
电话:010-84208450
2.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李京 刘素华
电话:010-84661057 84661055
传真:010-84661050
邮箱:shizipeixun0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培训处
邮编:100101
附件:
1.2013年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主要内容
2.2013年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名额分配表(一)
3.2013年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名额分配表(二)
4.2013年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学员推荐表
5.技工院校师资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6月20日
·附件1.doc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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