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幅降低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年减负1.5亿元
从10月1日起,珠海大幅下调工伤、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其中工伤保险费率由一类企业的0.4%、二类企业的0.8%、三类企业的1.2%分别下调为0.2%、0.5%、0.8%,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统一由0.7%下调至0.5%。下调后,全市企业每年减轻负担约1.5亿元,但职工工伤、生育待遇保持不变。
据珠海市人社局局长李伟辉介绍,珠海已打造宣传、培训、执法、职业健康体检和部门联动五个工伤预防工作平台,全市工伤事故发生率始终控制在0.08%以下,曾两度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认为“全国工伤预防试点城市”。
据了解,珠海此前已将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包括异地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在生育保险费率不变的情况下,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生育津贴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每年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约1.8亿元。
参保职工在生育协议医疗机构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津贴直接由市社保经办机构划拨给个人的社会保障卡,无需参保职工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待遇,既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和生活,又促进女职工稳定就业,同时大大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
“此次下调后,珠海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均在合理范围。若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过少时,珠海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市财政、地税等部门科学测算,适时提出调整费率政策的建议,报珠海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李伟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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