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景云路22号白云劳动大厦
联系电话:(020)26092304
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周一至周五)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66路; 76a快线; 76a路; 76路; 190路; 544路; 546路; 706路; 712路; 713路公交车到 柯子岭 站下步行50米。
2、乘坐公交546路;夜32路公交车到 河田西路 站下步行165米。
3、乘坐公交928路公交车到 云苑直街口 站下步行170米。
管辖范围:三元里街、松洲街、景泰街、黄石街、同德街、棠景街、新市街、同和街、京溪街、永平街、均禾街、嘉禾街、石井街、金沙街和江高镇、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
邮编:510405
网站:http://hrss.by.gov.cn/
简介
办事机构及职能简介:
办事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①劳动监察大队 | 石牌东路117号 | 87589963 | 87507679 | 87568311 |
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87589958 | |||
③劳动就业服务就业管理中心 | 87580766 | |||
职业介绍所 | 87542009 | |||
④就业训练中心 | 石牌东路147号 | 38897392 | 38897392 | |
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石牌东路137号7楼 | 38896454 | 38897996 | |
⑥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龙口西路73号 | 87514587 | ||
⑦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办公室 | 天府路1号2号楼10楼 | 38622557 | 38622560 | 38622556 |
白云区劳动局信访室:信访接待。
白云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工作培训、工作介绍、离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劳动监察等。
白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宣传、监督和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相关劳动政策,接受违规举报等。
白云区公费医疗办公室:受理本区内公共医疗的相关事务。
白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本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
白云区退休管理办公室:离休职工的福利、管理等工作。
白云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等。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征缴、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
职业技能鉴定站:职工技能培训、考核工作。
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文〔2009〕14号)和《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委办发〔2009〕40号),设立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为白云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白云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广州市白云区人事局、广州市白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统筹人才市场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统筹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依法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关系、信访维稳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整仲裁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管理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本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我区统筹城乡的就业促进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依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措施。
(四)负责本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制定本区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统筹建立本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待遇支付工作,以及社会保险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工作和涉农社会保险的协调促进工作。
(六)负责本区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协助上级社保机构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七)负责本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八)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有关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十)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和组织实施人员调配计划和特殊人员安置计划。
(十三)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统筹和落实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落实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劳动纠纷案件。
(十四)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代表区政府指导和督促、检查街镇开展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社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社会保障科
(三)劳动关系与信访科
(四)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五)工资福利科
(六)人才开发科(挂职称改革办公室、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公室牌子)
(七)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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